菩提道次第广论手抄稿:旧版第148卷A面

(手抄稿 第十九册 p113)

我现在适应用哪一种方法,到那个时候你用这个方法最好。还有呢,因为你自己内心上面,这种错误的执着去掉了以后,所以真正的大善知识、佛菩萨,要想来帮忙你,你自己的障碍拿掉了,他这个加持很容易进来了,那这个最后那点尤其重要!

所以我们千万不要─现在普通一般的这种毛病啊,眼前想尽办法要改除它。眼前什么办法呢?先入为主!噢,听见了一个办法总觉得:喔唷,懂了、懂了,不得了!嗨,那就是这个东西。然后呢又要自己去弘法,又要执着就是这个对,别的都不对,然后拿这个根据来否定别人的。于是性相二宗啊,互相角立是非,同样一个法门当中又说你不好,我不好,这个是一个非常糟糕、非常糟糕的!

我们始终要把握这个概念,这个小乘的声闻乘的行者,他因为急于求了脱生死,所以(p114)你看看当时的圣者,听见这个法门他赶快修,别的天塌下来也不管,他解决了,好啰!如果说我们真的想急的话,这才是!绝对不是执着了一个法,“我觉得懂了,哦,你这个不对!”这已经完全错了。你要想去弘法,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,这个我们要根本有一个认识。

再不然的话呢,像我们现在这样,实际上也的的确确一下学到了以后啊,的的确确现在自己也晓得,嗯,我是要走的大乘的路线,圆满佛法的。但是呢一口气要走上去,不要说本来这个大乘也并没有说一口气成佛,何况现在教理并不圆满,那我随分随力把我所知道的,能够跟人家说一点。那个时候应该采取的办法:是啊!喏,我现在啊,很高兴遇见了这个法非常好,当然佛法是八万四千法门,我知道的只是九牛一毛,用这个上面步步深入。所以除了自己知道的把它能够流传以外,对其他不知道的法门,一方面自己内心哪,无比地景仰羡慕,同时还要去赞叹随喜,这个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,应该有的态度。你因地上面你已经种下来圆满之因,你的行为也正是跟你这个因地上面下的种子相应,一步一步上去了,这是我顺便一提。所以那么现在呢下面看看,这个四样,四个道理,这四个方法怎么样。这个四个道理非常重要哦!第一个就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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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◎ 初要,谓决定所破。】

(p115)不是我们要净除这个障碍吗?那么先确定说我要去掉的这个根本的障碍,这个所破除的这个执着,这是什么。这是最重要,第一个。我们要洗掉脏垢,一定要认得这个脏垢是什么,譬如说我们衣服上面什么地方染一个渍,这个我想我们大家有经验吧!染了个油渍以后啊,你水里一泡,那个油渍看不见了,那你洗了个半天,唉,那没办法!所以一定事先在那个地方,如万一水里泡了见不到的时候啊,你一定把衣服那一部分先拿出来,然后呢事先把那个非肥皂去对治,涂在那个上面,然后放在水里去洗,对不对?那时泡了水,不怕。所以现在我们对治这个也是一样,你一定要先把握住,你对治的中心在什么。换句话说,我们现在修行大家说:啊,修行、修行啰!欸,那你怎么修行法?不知道!那你怎么修呢?所以我们为什么始终在枝叶上面转。我们所以来修行,这个真是了不起啊,宿生的善根,所以这一生启发了。启发了这个善根呢,那个时候真正重要的,始终要注意这个概念。

所以为什么现在我们在这地方,先把整个的大轮廓认识;然后这个轮廓里的中心纲要在哪里,也有这个认识;然后从这个上面,找到我们下脚的第一步;然后呢一步一步上去,是每一个都是这个样的。那么现在特别地已经缩小,就是就这一部分来说,针对着这一个地方,找我们所破的无明的根本在哪里,所以把所破的对象要确定。那么前面已经告(p116)诉我们了,原来这个东西什么?就是我呀,人我执!

【吾人下至重睡眠时亦有我执坚持不舍,彼心即是俱生我执。】

现在这个地方简单地说,你看这个我执这个东西啊,妙极了!乃至于你睡得非常昏沉的时候,对这个我啊还是牢牢执着,从没有舍弃,那这个执着的心,就是叫“俱生我执”,所以这个在《广论》上面详细地说明。前天我听你们在温习的时候啊,就解释这个我,我有哪一个,修四个定义什么说了半天。其实啊,讲道理的时候有这四个定义,在平常我们根本不晓得有这四个定义,你不知道,一样这个我执,执着牢牢的。所以你在文字上面尽管把这四个定义下得很清楚,对不起,对不起,不一定用得上啊!对不对?我不是说这个四个定义没用哦,这个四个定义有个特殊的意义哦!我只是说万一你们不了解,在这个文字上面空转,然后觉得这个就对,别的不对的话,你就走错了,就是这样。它法相有它非常重要的严密的地方,从这个上面分析的话,使得它一点遗漏都没有,这是它的严密的地方;可是不幸万一弄得不好,在文字上面空转的话,转到了不相干,他还在那儿觉得以为自得。

所以特别地先在这地方,简单扼要地说出我执这个东西怎么样,那就是,就是这么(p117)深。所以在任何情况之下,譬如说我们尽管集中精神,欸,有个人喊你一下,因为这个是代表你的,你立刻就警觉了;乃至于睡着的时候,别的事情可以吵不醒你,喊你一个名字,你醒过来了。为什么?为什么?那就在这里,就在这里。所以哪怕“重睡眠”的时候,这个我执一直在,而且是与生俱来的,无始以来生生世世相转。那么,所以确定这个所破的,

【当观彼执执何为我,如何执我。】

是有个我,那么它为什么是有个我,那么我─这个这是我执噢,这种心里面,这种心理状态,就是个我执。譬如说我叫日常,人家喊说:“欸,日常法师。”那实际上很明白地,这个我这个所执的就是什么?执的这样东西,这样的东西的代表用一个名字来,就是这个东西,这样。那么这个“日常法师”所代表的是什么呢?每个人当然你有你的名字了,那代表的什么呢?就是我这个能执的心所执的这个对象,所执的这个我是什么呢?“如何执我”,它怎么个执法呢?

【如是审细观察彼执,便见彼执,非执于身心总聚上假名安立,乃执假立之我为有自体。】

(p118)欸,你经过了上面这样的仔细的观察,而实际上呢上面这地方并没有说得很详细啊!现在应该这样说,我们这样从这地方如果仔细去观察的话,就要观察什么?说现在是的,的的确确我们每一个人哪,有一个执着的心理去执着这个我,譬如说刚才我说的,我叫某人,人家喊你,当然你可以任何一个人,譬如说我们现在随便这地方,有一个人说:“嗯,净通法师。”他马上就站起来了。乃至于随便说:“林居士。”他就马上站起来了。那么显然的这个执本身是什么?欸!他并不是执着这个林某人,或者是净通法师这几个字,而是执着什么?执着这个四个字上面所安立的这样东西,对不对?

如果拆开来的话,写一个净,写一个通,随便写在那里,他根本不会去执着,这个林到处都是林。欸!可是对不起,妙咧,把这个三个字摆在一块儿,这个所代表的、假立的这个东西,它才是执着的对象,对不对?这个大家清楚不清楚?你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名字的,可是这个名字如果拆开来分在别的地方,你不会去执着它,把这三样东西所安立起来所代表的这个东西,才是你所执着的。

所以下面告诉我们,不是执着我们身心总聚上面这个东西,不是!而是在这个假立上面有这个。换句话说,不是执着这个名字三个字、四个字,不是执着,而是说这三个字、这四个字所安立,有一个代表你这个东西,这个才是你以为有个实在的,你所执着的。这(p119)个了解不了解?对吧!现在清楚了,这概念很重要喔!差一点点。平常我们含含糊糊地说我、我执,总是我们什么?说这个五蕴,不是的!这个“我”是什么?在五蕴上面所假安立的这个行相才是。现在用那个刚才三个名字来说明,大家清楚不清楚?这个概念很重要哦,一步之错,你就错到不晓得哪里去了!

所以当年印度很多部派的这个差别,就在这个上头。我们现在好像听起来很容易,我是绝对没有这个能力。这个我自己的亲身体验,的的确确是要有传承的大上师─这个是尊长。当年我们为了这个问题啊,啊,也是闹了很久很久,我始终是迷里糊噜的,就是这样。欸,总算后来啊非常幸运。所以我觉得,始终觉得你们真是有大善根喔,在这地方能够很容易地就得到了,这个概念第一个建立起来。如果这个有不清楚的话,你们等一下就要问,如果这个概念弄不清楚的话,那下面就谈不到。当然,有很多同修啊,前面的一大堆一片迷糊,那暂时不必忙,暂时不必忙,先把前面那个次第弄清楚了,然后我们继续下去。

【彼俱生我执所执之我,即所破法。】

喏,喏!现在他前面所说的这个“我执”执的是什么?现在这个内涵找到了,它这个中心找到了,现在我们所要破的,决定所破的就是这个。这个就是我们要破除它的,这个(p120)俱生我执所破的。

【初若未能直识其我,则亦不能知无我义。】

假定说,你一开头的时候,对于你所破的对象没有当下─“直”就是当下─认识的话,你没办法破除它。所以前面一再说明,要同一所缘,行相相反。我们举的比喻,你要拔草,你一定要把那个草是什么看得清清楚楚,把得一点都不错,那个时候你就拔掉它。所以他前面这个才所以告诉我们说,那个我执的行相不是这个五蕴,而是在五蕴上面所安立的有一个我。所以他又引祖师告诉我们的话,实际上这个经论上面无非都在说明。

【静天师云:“未触所计事,不知彼事无。”】

你没有碰到你所妄执的这个事情的话,你不晓得这件事情的真相是你妄执的,你根本不知道、不晓得妄执的话,你当然不晓得它是妄嘛!你一定要把你所执的这个东西,譬如说我们现在讲真哪、假啊,你一定要把那个你所诤论的东西拿在眼前,然后当下就观察。那个时候啊,如果你能够如理脑筋认真地一观察,才看得出真假。否则嘴巴上面谈了个半天的话,没有用!这第一个。这个没有建立起来的话,那下面根本不谈,下面根本不谈。

所以我们说做任何事情也是一样,修学佛法,那始终这个重要的概念,那是我们所(p121)以一开头就问:你们跑到这里来干什么的?修学佛法。佛法的中心是什么?然后乃至于说戒、定、慧。戒的特质是什么?然后呢,定如何定法?这每一样东西如此。现在我们慧,到最后了,也一样地一步都不能放松。第二:

【◎ 第二要义,谓决定二品。】

什么叫“决定两品”啊?这个是确定所破的范围。我们现在从前面第一个已经确定的,所破的这个我啊,就是在五蕴上面所假安立有一个实在的自体的东西。五蕴,我们现在不去管它,的的确确这个五蕴上面,有一个假安立的这样的一个行相,有这样的功效,我们叫它作“我”。因为叫它“我”,所以你给它了个名字,这个名字代表你,喊这个名字,你会说:“是,我在这里。”哦,这行相都来了。但这个东西本身哪,却不是有自性,不是天生来的,只是假安立的。那么现在这个东西假安立在什么上头呢?假安立在这个五蕴上头。这个假安立在五蕴上头,请问:它是跟这个五蕴是同,还是不同?是同还是不同?就是说,换句话说我们要破除它的时候啊,一定要看看它安立的东西的范围如何?你不能太窄,太窄的话,破除不干净;也不能太广,广的话,欸,破除也没用,乃至于徒劳无功。

(p122)我举个比喻:譬如说,现在我们要拔草,草太小了,噢,挖树根,当然说这个是根本嘛,然后呢你去挖树根的话,一定要确定树根的范围。如果太狭的话,你就砍了半天,砍那个树枝,树枝虽然砍掉了,那个树根还在,没用!或者你虽然砍了那树根,树根砍掉一半,还有一半留在这里,咦,那个还会长出来,对不对?这我们晓得的。所以这个太狭不行,有遗漏,不可以!还有呢太广也不可以,你挖那个树根,树根在那里,你在那儿到处都去乱挖,挖了一大堆,这个也是不相应,也是不相应,因为太广的话,有很多错误的东西会产生。

所以现在呢,确定这个所破的我,在五蕴上面安立的,确定不出这个范围,而且也不能多、不能少,就在这个地方。所以说这个时候这个我啊,一定只有这两样,哪两样呢?要嘛跟这个五蕴是同样的,要嘛跟这个五蕴是分开的,再没有别的了。就像我们以前曾经说过的比喻,现在我们这里要决定一件事情,有两种:你同意的,还有呢就是不同意的。就这两种,那么再没有第三类,否则的话,这个问题永远不能解决,这个我们大家了解的。所以啊,第一个就是这个安立的,就在这范围之内,否则呢离开这个有没有别的了?没有了,没有了。

【彼坚固我执所执之我,倘于五蕴上有者,与自五蕴为一为异。】

(p123)因为这个要破的我,在五蕴上建立的,那么请问这个我跟五蕴是同、异呢?就是跟它同样一样东西呢?还是另外一样东西?

【离此二品,当知更无第三品。】

只有这两样东西。

【以凡有者,不出一异二品故。】

如果有的话,一定不出这个范围,你不是就是它,那么就是离开它;不是离开它,如果不离开它,那一定就是它。

【此依了知一异互违之量而成。】

为什么要这样呢?一跟异呀恰恰相反,不是一就是异,天下再没有别的事情。就像我们室内的光明,比喻我们这间房子里边,说黑还是亮。如果黑的时候,光明一定没有;有光明的时候,黑暗一定不在。不会说半暗半不暗,没有这样的事情,什么叫半暗半不暗哪?看得见就看得见,看不见嘛就暗啰,就是这个样。是,那么同样的这个道理。

【《中观庄严论》云:“离于一多外,所余行相法,决定不得有,此二互违故。”】

(p124)除了这个“一、多”─多就是异─以外其他的决定不会,因为这两样恰恰敌体相反的。换句话说,喏!它们两个正互相正对治的,就是这样地对面对碰上了,两个就是这么两个力量,就是这么两个力量,再没有别的啰!所以这个我们要了解。如果还有其他的,我们一定还找出来,不能遗漏;同时呢也不要再多,多的话你跑到别地方,不切题,这个东西也是杂乱无章,这也没有用。这么第二个又决定了。

所以第一个确定要破的对象,第二个破的确定的对象一定是这个样的相状。那么既然确定只有不是一就是异,所以现在我们呢进一步就要去破它了,所以第三步正见破它。所以真正说起来,就是第一个确定你破的对象;第二个确定所破的对象以后,那个所破对象在这个上面假立的是跟它一是异;第三个就破。那么既然这个安立的时候是,不是一就是异,所以破的时候,分成功看看“一”当中有没有,换句话说我跟那个五蕴是同样的,这个里边可能不可能?还有呢,说不可能。不可能,那么只有在不同样的,不同样当中可能不可能?又不可能!那换句话说,这个时候你了解,原来啊没有这个东西,那是虚妄而安立起来的。所以要破的时候分成功一跟异,那么第三呢“破一品”,第四“破异品”。现在我们看看,他一品怎么破法?

【◎ 第三要义,谓破一品。若所执我与五蕴一者,应成一性。此有三过。】

(p125)假定我们所执的这个我,因为这个我在五蕴上面建立的,假定这个我跟五蕴是同样东西的话,那么如果同样,当然就是一个东西嘛,如果说你把它看成一个东西的话,那对不起,毛病就来了。非常明显的大毛病有三种,下面的:

【一所计之我应成无用。】

你计的这个“我”没有用场!因为这个我,我就是这个五蕴,对不对?你何必再计一个我呢?根本不需要了嘛!用的时候不需要,但是呢的的确确,这譬如说我现在是这个桌子,这桌子的名词,那个是什么?同样的这个,一样啊,就是这一些东西,又是木头啊、人工啊建立起来的,这个上面假安立的这样的一个形象,这个假安立的形象你给它一个名字叫桌子,就这样。那么,如果说这个桌子的的确确有它的特别的特性,那么当然现在我们就找它的特性,这个特性一定不离开这个这个木头、这个板,或者离开这另外一样东西。

如果是不离开它的话,那么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用场的。为什么?如果有用场的,譬如说我,没有这个桌子的名字,我把那个茶杯摆在桌子上面,你不叫它桌子,这个茶杯摆上去,并不由得因为你没有这个名字,那个茶杯摆上去跌掉了,对不对?你摆在这个上面,你就摆在上面摆呀,我如果用在那儿写字就是写字,那个桌子的名字有没有,没关系啊!(p126)对不对?大家了解不了解啊?因为这个名字是在这个形象上面所安立的,对吧?只是说它有它的功效,就是当它的桌子的,你想到:噢,所指的这个。

所以在我们概念当中啊,把那个桌子跟那个名字连在一块儿,但是呢它绝对不是实实在在地有这个,这个像桌子这样的名字这个东西,因为我们所指的桌子嘛就是这个嘛!就这个东西。所以如果说,这个东西的话,你不叫它桌子啊,欸,乃至于没有这个桌子的名字,这个也可以,是不是这样?你不是叫它桌子,那么日本人叫什么我不知道,如果英文叫table,那没关系,或者叫desk,那没关系,欸,乃至于没名字那都可以。反过来说呢,这个名字也没有什么实在的一种多大的用场啦,就是这样。这个就是第一个,这个不是一个最重要的。第二呢,

【二我应成多。】

我们现在讲的是“我”,我是一个,就是我。现在五蕴实际上呢,对不起,五样东西。讲起这五样东西来的话,已经是归纳成五样东西,真正说起来那岂只五样东西。譬如说我们那个身体,哎哟,头啊、脚啊、手啊、脑啊、头发啊什么等等。假定这个东西就是我的话,对不起,这个也是我,这个也是我,那个也是我,到底哪一个是你呀?那就不对(p127)啦!是不是?那这个很清楚、很明白。就因为这是这个上头假安立的,实际上没有实在的东西。如果这些东西都是你的话,你头发剪掉了,你就死掉了,那个指甲剪掉了,你就死掉了,乃至于如果万一不幸的话,那个手切断了你就死掉了。现在不哦!心脏换一个都不死噢,这样,所以这也不是。还有呢,第三个,

【三我应有生灭。】

对呀!这个色法跟心法都在生灭当中,而我们执着的个“我”的话,是牢牢不可破的东西,牢牢不可破的东西。乃至于譬如说我们计执的灵魂,这样,这个不对。实际上佛法里面不讲灵魂,识跟灵魂是两样东西哦!

【初过谓汝所计应成无用,以汝计我原为成立取舍五蕴之作者,若我与蕴成一体性,则离所取之蕴别无能取者故。】

前面讲的这个道理是一种,这个我们比较容易懂,实际上理路上面,在这句话当中才说得更清楚。我们所应该计的“我”啊,根本不需要的,为什么呀?“初”,第一个过失说,为什么说第一个过失,我们在这个上面计这个“我”没有用呢?因为实际上我们真正所执着的,是五蕴上面所假安立这个相叫作我,然后呢有了我就有我所,我所所执(p128)的对象就是执这个五蕴,对吧?所以我说:欸,这是我的身体。这是“我所执”所执的那个,对吧?说起来:欸,这是我的身体、我的头发,这是我的脚、我的心、我的什么,很明白的这是“我所执”所执取的这个法。

譬如像我的眼睛,是“我所执”执的这个东西。在这种状态当中,这跟我、跟眼睛是两件事情,很明白的。对不对?这是很千真万确嘛!这是我的眼睛,这是我的书本、我茶杯、我干什么、我的身体,怎么可以是“一”呢?所以这个上面就告诉我们哪,说这个时候,“原是成立取舍五蕴之作者,若我与蕴成一性,则离所取之蕴别无能取者故”,这样。

【自性无分之法,不可安立为异法故。】

因为如果是自性的话,那么这个自性本身,它就是自己就是自己,你没办法分的。现在居然可以说:我来拿我,我怎么拿我啊?那个地方很明白啊,我执着我的身体,这是我的身体,这两样东西啊,是两样东西。而这个自性本身就是一个东西,所以它计执为我的话,不应道理,不合理的,完全不合理,这是第一个大过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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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《中论》云:“离于所取蕴,别无能取我,计蕴即是我,汝我成无用。”】

所以《中论》上面告诉我们啦!说:离开所取的蕴啊,再没有能取的我在,没(p129)有。所以你把这个蕴看成功我的话,这个我变成没有用啦!这个第一个道理刚才说的,这第一个过失。第二,第二个过失是什么呢?

【第二过谓若我蕴是一者,如一人有五蕴,亦应有五我。】

对呀!如果说我执着这个东西是我的话,那么人有五蕴,这个我不是也有五个了?

【或我是一故,五蕴亦应成一。】

或者反过来说,我既然是一的话,那五蕴也成一。

【《入中论》云:“若蕴即是我,蕴多我应多。”】

那又不对啦,那也不对了。固然是说我变成功五个也不可以,然后呢五样东西变成一样东西更不可以,这怎么……一样的道理,这个完全说不通的,完全说不通的!那五样东西变成一样东西的话,那我的头就是我的脚,说那怎么可以呢!我的身体就是我的心,那是绝对不可以的。